在我校“名师一堂课”活动中,全国法学专业著名教授杨立新为2013级法学专业新生开启大学的第一堂课,法学教研室老师旁听了杨教授的课。
杨立新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在侵权行为法、人身权法、债法、物权法和亲属法领域有深入研究。杨教授研究近30年的法学,他的专业精神和职业素养让我们敬佩,他在法学领域创造的成就更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杨立新教授讲课
杨教授首先欢迎大家学习法学,并告诉同学们认真努力学习,发挥聪明才智,坚持不懈,学好法学。杨立新教授主要从民法的概念、权利的类型、民事权利保护的方法和民法的构成四个方面向13级新生进行详细的讲解。杨教授说道:“我在研究30多年民法中得出一个结论----民法就是人法,即所有法律中唯有民法是以人为主体的。”杨教授形象的把民法中的社会比作“市民社会”,“在这个‘市民社会’中,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都是绝对平等的。”他解释道。他用举例的方式向学生们讲述了民法中的“人与人”、“人与物”的关系,并用民法的理论激励同学们好好学习。

学生认真听讲
他还讲到民法中的六种基本权利---人格权、身份权、债权、继承权、知识产权和物权,并结合当今社会的热点新闻和自己的亲身经历向学生们幽默风趣地对这几种权利进一步讲解,他感慨到“品案是福”。在讲民法的结构时,为了使学生们更好地理解,杨教授用画图的方式讲解,并形象的把物权法叫做“静态财产法”,把债权法叫做“动态财产法”,把知识产权法叫做“无形财产法”。
杨教授以通俗易懂的授课方法和幽默风趣的语言风格向刚刚接触法学的学生们讲了他们大学里的第一堂课;两节课的时间很快过去了,但杨教授留给学生们的知识和影响远远大于90分钟。德高望重的学者给刚刚步入大学校园的新生带来了全新的感受,让学生更加信赖我校的教学质量。法学一位新生说出了大家的心声:“听完杨教授的课,我仿佛看到了美好的未来,树立起了学法学的自豪感和学习的自信心,相信未来,我一定能学好法学,为社会做出贡献,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