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理工学院关于征集校史馆馆藏资料和纪念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13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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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栉风沐雨,十年春华秋实。在硕果累累的金秋时节,燕京理工学院迎来了十年华诞。学校历史是学校办学传统与校园精神文化的永恒依托,也是学校薪火传承、开拓创新的不竭动力。为全面展示我校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办学历程,继承优良传统,营造奋发向上的育人环境,学校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历届校友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燕京理工学院校史馆馆藏资料和纪念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资料时间范围
2005年建校至今
二、征集资料内容
(一)反映学校发展各个时期标志性办学成果的实物、历史文献材料和有影响的人物、事件的文献图片等材料;对当时社会产生过重要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照片、实物、书籍、报刊、录音、录像等)。
(二)学校各个时期制发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实物,如学校使用过的印章、钢印、校徽、纪念章等实物和照片;校友和师生员工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相关证件(如第一位编发的学生证、借书证、饭卡等)的实物和照片;历届学生的录取通知书、毕业合影照片、同学录、师生间赠言题录等的实物和照片。
(三)学校各个时期出版的各类刊物、印刷品,如校刊校报等各类文字出版物,画册,历届毕业生的纪念册等;学校教职工主编的教材、专著、译著及学校早期形成和使用过的有史料价值的教案、教材、试卷、教具模型等。
(四)教职员工和历届校友在参加校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教学、科研、学术活动、各种赛事等的资料、照片及实物,如作品、奖品、纪念品、证书等。
(五)反映或记载校友各个时期的重要成就或对社会产生过重要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照片、实物、书籍、报刊、录音、录像等)。
(六)其他有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资料与实物。
三、征集方式
(一)接受捐赠。学校会对有价值并被馆收藏的物品捐赠者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物质奖励。
(二)代管与复制。对珍贵的资料、实物,校史馆可代为保管,或复制后返还原件。
四、权益维护
(一)凡捐赠的校史资料归学校所有,校史馆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提供利用。如有公开展出,将注明资料来源及捐赠者姓名。
(二)凡寄存学校校史馆的校史资料,所有权归寄存者所有,校史馆将按寄存时达成的协议,在规定的范围内提供利用。
(三)不便捐赠的可经校史馆复制后,将原件退还本人珍藏。
五、接受捐赠或代管时间
1、长期接受捐赠或代管
2、集中征集:即日起----2015年9月5日。因校史馆建设工期较紧,恳请海内外历届校友、教职员工和了解我校情况的社会人士给予关心和支持,积极捐赠,提供史料,我们将认真登记造册,整理展出。
六、联系方式
燕京理工学院学校办公室
联 系 人: 韩越 张纬思
联系电话:0316-3092010 3380131
Q Q: 1264604144 54889484
电子邮箱: hanyue7661@126.com
最后, 衷心感谢您对燕京理工学院的无私帮助和真诚厚爱!
燕京理工学院
学校办公室
2015年8月12日